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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這樣的一篇文章
 
< 港女 — 社會某公然的性別歧視 >

昨天看明報副刊,有一大版紙詳述「港女」的陋習,
在此我不詳盡港女的特徵,因為相信很多人都有所聽聞,而「港女」亦不是甚麼新鮮的話題,簡單來說就是說香港某些女性自高自大、貪慕虛榮、不懂下廚、不懂溫柔、表面上要求男女平等,但實際上要男人照顧付錢等等。

依我看這是一個社會結構性的問題,是社會接受不了女權提升,而加諸女性身上的標籤、偏見和歧視。

從古到今,女性都是處於卑徵的狀態,女性以前沒有權利讀書,地位沒法提升;不能外出活動,只能在家中相夫教子;在社交上、經濟上、知識上、家庭上都要依賴男性 ─ 父親或丈夫,沒有其他出路,所以女性由小到大都被訓練得「賢良淑德」、「女子無才便是德」去討好男性,女性在社會上被定為男性的附屬品 - an object without self-integrity。

但在近幾十年,自從女性可以讀書之後,社會的傳統結構開始起了變化,某程度上影響社會的穩定性。現在雖說不上男女平等,很多高官要首還是由男性當任、男女依然同工不同酬,但不能否認的是,女性的地位亦較以前提升。其中大學生男女比例已差不多接近5:5,受高等教育的女性增加,自然比以前更經濟獨立,由以前完全依賴男性到現在可以不一定要依賴男性。很明顯地,如果以比率來說,以前男女比女性的經濟能力是1:0,現在卻是0.6:0.4。即是說男性不能再輕易滿足女性經濟上的需求。比方說,以前男人送給毫無經濟能力的女人一對水晶耳環已經是很名貴,但現代的女人自己也有能力買n那麼多對,要討好女人就要花更多金錢,又或者花多一點心意。

問題是男人和女人都不能一下字接受這結構性的轉變,不竟,男尊女卑的情況已維持了千年,所以男性依然會被認為有照顧女性的責任,包括經濟上和體能上;而女性亦在感情上和經濟上要求男性的支持。男性既然不能輕易滿足女性,與其承認自己地位下降,倒不如批評現代女性陋習眾多,那麼他們就可以為自己正名為何「港女」不值得照顧。
為甚麼男人要北上尋歡,是因為他們沒能力去支付「港女」的拍拖費,連支付本地砵蘭街的經濟能力也沒有。當然,他們會以香港女性不夠溫柔為藉口去維持男性的尊嚴。香港女性不夠溫柔其實也反映香港女性不需要用溫柔去討好男性以獲得不同的益處,這是女性能力提高的一個社會反映。

香港沒有gentleman嗎?沒有男人願意照顧「港女」嗎?
我深信不是。

能夠成為gentleman的其中一個條件是男性在各方面都要比女性好、無論在經濟上和體力上都比女性強。Gentleman也是假設了女性是弱者的,所以有"lady first"的傳統,所以傳統的社會,男人會付錢、男人會遷就女性。

當然我不會認為女人「老馮」(一定要男性付錢)的做法是正確,我也不會成為這種女性。但我認為在男女能力相約的情況下,男人要女人付錢的感覺實在不太良好,這會令我覺得他們是食軟飯。我曾經遇過連McDonald也付不起錢的男人要女人付錢,當然我也遇過無論付多少錢也面不改容的男人。有趣的是,大家有沒有聽過以前的男人在給女人付款時會說女人「老馮」?很少,那是因為他們的經濟能使他們有責任和義務去供養女人。現在若果女人被男人請客一百元,也會在飯後受到該男人的咀咒與謾罵,把「港女」的惡行無限上綱。而事實上,他們之所以這樣痛恨這些女人,有其中一個可能性是(當然還有可能有其他原因),他們很著意那一百元的失去,即使說以一百元除以他所有財產是很大的百分比。有經濟能力的人是不會介意款待別人。

Being gentlemen is an expression of capability.

矮化女性以提高某些「地位」笈笈可危的男性,這是很正常的社會現象。
當然我不否認某地女性的確有某些難頂的陋習,但這個結論和某些男性有某些難頂的陋習並不是互相排斥的事實。男人如其花精力去身體力行歧視「港女」,倒不如把握時間增值自己,有有能力的男人。


「港女」一詞鼓吹正常化的偏見與歧視,實在不敢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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